据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(记者申铖)财政部关税司副司长吴京芳在新华社8日推出的“中国经济圆桌会”大型全媒体访谈节目中表示,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核心政策之一就是进口商品“零关税”制度。全岛封关后,享惠主体可进口更多的“零关税”商品,更多经营主体可享受“零关税”政策。
她表示,这次全岛封关运作,财政部牵头制定了货物进出“一线”“二线”及在岛内流通的税收政策,以及海南自贸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,准备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。届时,现有原辅料、交通工具及游艇、自用生产设备等3项进口“零关税”政策将纳入封关后的货物税收政策一并实施。这样,就基本确立了海南自贸港进口“零关税”制度体系。
“更多经营主体可享受‘零关税’政策。”吴京芳说,目前的“零关税”政策,仅允许在海南自贸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、事业单位作为享惠主体。全岛封关后,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。“例如,某个在北京登记注册、在海南从事科研活动的事业单位,也可以申请认定享惠资格,享受‘零关税’政策。”
享惠主体可进口更多的“零关税”商品。全岛封关后,“零关税”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,“零关税”商品范围由约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。
发布于:北京市贝格富配资-配资114查询-实盘配资-软件炒股杠杆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